涉嫌違反廣告法被罰20萬 新三板金安特要起訴工商局

2016/08/04 15:30      許蕓 許蕓

挖貝網訊 8月4日消息,新三板掛牌企業(yè)金安特(837058)發(fā)布公告,因公司出品的產品廣告用語涉嫌違反廣告法,被云夢縣工商行政管理局(下稱:云夢工商局)處以20萬元罰款,并責令停止發(fā)布違法廣告。金安特對云夢工商局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持有異議,現已委托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師事務所向云夢工商局提出行政訴訟。

金安特在8月1日收到云夢工商局于7月27日出具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4月26日,云夢工商局執(zhí)法人員在巡查中發(fā)現,由金安特出品的“九月紅玉”牌極峰30玉米雜交種子(凈重50千克)(下稱:極峰30種子)外包裝袋上印有“高產大棒、品質極佳”“天之涯兮為無極、山登頂兮我為峰”的文字。其中“極佳”屬“最高級”用語,依法不得在廣告中使用。

云夢工商局初步調查了解后認為,金安特為極峰30種子包裝上印有的“品質極佳”的責任人,金安特上述行為涉嫌構成了《廣告法》第九條第一款“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(三)使用‘國家級’、‘最高級’、‘最佳’等用語”的規(guī)定。

云夢工商局云夢工商局根據前述事實和理由,并依據《廣告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責令金安特停止發(fā)布違法廣告,并處以20萬元罰款。

金安特表示,鑒于本次處罰金額屬于《廣告法》規(guī)定的罰款幅度的最低限額,不會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。

同時,金安特宣布,因對云夢工商局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持有異議,現已委托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師事務所向云夢工商局提出行政訴訟。

至于對行政處罰決定哪方面有異議,金安特公告中并未透露。

挖貝新三板研究院數據顯示,金安特2016年4月26日正式在新三板掛牌,主要圍繞農作物種子品種經營權開展經營,從事玉米、水稻及油菜種子的生產、銷售與研發(fā)。2014年、2015年,營業(yè)收入分別為1145.05萬元、2938.61萬元;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-54.85萬元、275.51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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